华能曲阜热电 客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曲阜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曲阜热电 客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曲阜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济宁班车:往返于济宁市区至华能曲阜热电 ,周一至周五每天发两辆车,两辆车每天共三个往返,周六、周日发一辆车每天两个往返,遇有其他节假日、机组维修、临时用车等特殊情况如有调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2、济宁夜班车:往返于济宁市区至华能曲阜热电 ,每天夜间一个往返,遇有其他节假日、机组维修、临时用车等特殊情况如有调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3、曲阜班车:往返于曲阜市区至华能曲阜热电 ,每天发一辆车,每天共四个往返,遇有其他节假日、机组维修、临时用车等特殊情况如有调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曲阜班车由招标人提供,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均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班车驾驶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驾驶员的薪酬、保险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曲阜热电 客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12日8时30分到2018年11月19日17时00分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