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中国联通湖南短信话单系统项目,招标编号(NB39102018000441)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湖南省 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湖南省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中国联通湖南短信话单系统项目。
2.2项目
2.3招标内容:短信话单专家系统采购,该系统须具备大数据处理能力,将所有短信类业务纳入该系统管理,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规模:251万元(不含税),税率16%。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上线运行。
2.7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5个,或具备类似项目业绩总交易额在3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指大数据、云计算(包含软硬件集成)案例,纯软件开发项目不作为有效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认证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开发工程师至少1名;在本项目交付后,配备驻场维护工程师1名。提供相应承诺函原件。
3.5纳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