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库斯拉甫乡集镇迁建绿化工程由自治区移民局(新移字[2017]36号文),新扶贫综字[2017]18号文件(已同意新疆院对大亚斯墩灌区防护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泽普县发改委(泽发改字[2018]37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及泽普县林业局2017年森林准植被恢复费组成,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泽普县移民安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泽普县移民管理服务中心),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新疆叶尔羌河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库斯拉甫乡集镇迁建泽普县项目大亚斯墩安置点位于叶尔羌河及东岸总干渠右岸地带,总体地势起伏不大,高程在1429—1400m之间。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自西向东自然坡度约为1.5%。距泽普县30km,交通便利。
(二)本次监理范围为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泽普移民安置区大亚斯墩灌区防护林工程及安置居住区四周防护林建设项目和庭院经济经济林树苗定植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
1.施工计划工期: 2019年4月1日前完成树苗栽植等工作。
2.监理计划服务期: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5月1日完成树苗栽植监理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具有类似本工程的监理业绩(园林绿化);
(三)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正式授权任命;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监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并在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良好的监理业绩,需提供已监理项目的业主评价意见。
(四)投标人拟派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或行业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工作岗位的相关经历;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在新疆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