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普光电力 2×125MW机组2019年度原煤供应与服务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范围主要是南阳普光电力 原煤的接卸服务工作。包含的工作内容为:1)火运煤的接卸工作:a.普光公司采购的火运燃煤到达蒲山店车站,服务商负责用业主提供的内燃机车从蒲山店车站将煤车拉至蒲山电厂卸煤沟处并配合业主方使用螺旋卸车机卸车,在螺旋卸车机完成作业后负责清理车厢,卸车工作完成后,将空车皮 2)汽车煤接卸:根据业主方汽车煤调配计划,在煤场或卸煤沟进行卸车并对卸下的燃煤堆隆或推入煤沟。卸车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支付方式,花栏车人工卸车费2.0元/吨,火运煤每节车皮卸车费30元,自卸车不收卸车费。3)负责煤场及上仓燃煤掺配,按值长提出的燃烧要求提供最佳配煤方案。4)负责煤场及卸煤沟周边的卫生打扫及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清理散落在外的燃煤;及时清理燃煤中的石头、木屑等杂物;管理区域内的设施 发生缺陷时应及时向设施维护部门通报,以便于缺陷的消除。5)负责因煤场管理需要而由业主配备的推煤机、装载机及挖掘机的使用。6)负责在月度煤场盘点前对煤场垛型进行整理,并配合普光公司定期对煤场煤垛密度进行测量,以便于盘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7)负责配合普光公司每季度对厂区的煤泥沉淀池进行清淤。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合同期限: 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应或相近的业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日常服务工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招标中递交投标文件,如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该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20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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