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管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回龙圩管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2015】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2.4 工期要求:18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2.7 招标范围:回龙圩管理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等; 。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
3.3 拟派
3.4 技术负责人为企业在册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中标单位需要在回龙圩管理区缴纳本项目的所有税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
⑴本公告期内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⑹拟任
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⑻项目部其他成员 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⑼拟任本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需缴纳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⑽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⑾省外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⑿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所需资料的原件供报名现场查验及其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报名申请人印章留存;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 30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