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代步车服务商采购项目供应意向征集招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代步车服务商采购项目供应意向征集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22_101520845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一、采购事项
对代步车供应商类别没有限制。由于全国各地租车业务市场环境、成熟度等情况各不相同,由分公司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自行选择。
1、代步车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公司与供应商就客户享受代步服务有按承保保单“先付费”和按代步服务实际发生情况“后付费”两种结算方式。
“先付费”按“年”为单位报价,在车险保单有效期间(一般为一年),客户出险后依据有效报案号使用代步服务,保单期内不限使用次数。每次使用约定用车天数,请供应商按3天、5天、7天租赁期分别报价。
“后付费”指在保单有效期内,客户出险后享受代步服务,依据用车记录,由分公司与供应商对账后按实际“用车档次”及“天数”结算费用。
二、供应商资质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有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业务;
(二)代步车有投保车险,客户使用期间有保险保障;
(三)供应商可使用的租车数量全国总数不低于6000台,有专门的服务支持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