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日报社的委托,就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中心-YC2018-194
2、项目
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 1批 预算:1466585元
3、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 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竞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③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④竞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 ;
⑥竞标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提供以实际到账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竞标人可在江西省 、 下载磋商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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