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万安县农村产品追溯与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核心提示:万安县农村产品追溯与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受万安县商务局委托,依据万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万安县农村产品追溯与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 受万安县商务局委托,依据万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万安县商务局所需的万安县农村产品追溯与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赣中鼎万安政采{2018DZH-5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
备注
|
|
万安县农村产品追溯与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
1批
|
145万元
|
145万元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和税收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四、招标文件获得:
1)获得时间: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 19日9:30截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
扫一扫快速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