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电力电瓷电器 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计容总建筑面积41065.08平方米,住宅面积40104.42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6176.20平方米,220个车位,住房350套。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766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7.2施工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5 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29日9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