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发运服务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对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发运服务组织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2.招标范围
序号
业主单位
标段名称
编号
招标范围
报名资格申请费用(元)
33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发运服务
DXGSZBWJ-2018-086-33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外贸散装(锦州港-铝业公司铁路专用线)
吨
1
内贸吨袋(锦州港-铝业公司铁路专用线)
吨
1
注:招标范围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资格要求
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氧化铝卸船、仓储及铁路发运服务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为港口集团(含港口集团下属子公司)或物流公司;
4.具备接卸、灌装进口散装氧化铝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使用铁路敞车运输氧化铝的能力及汽车装卸运输氧化铝能力,并具有不低于10万吨氧化铝仓储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的连续一年氧化铝运输、装卸、仓储能力等方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10.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11.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12.最近两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时间:2018年11月28日-12月02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