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烈岩科技 公租房建设项目 已由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永经开经发投字[2018]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与企业自筹。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号文件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8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出具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属实承诺书 。如没按规定时间缴纳养老保险、或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不能证明是投标单位的职工,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1万元整;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 网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 网 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8日9时3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