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医医院
合理用药与医保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盘锦市中医医院委托,对盘锦市中医医院合理用药与医保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83502FW0416-0058)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医院内合理用药与医保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要求合理用药与医保智能管理系统与医院原有管理系统的正常联动与稳定运行,实现医院精细化运营管理的诉求,且不能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
1.2 采购预算:人民币85万元;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1.4 服务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5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承接过类似项目,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HIS(医院信息系统)及EMR(电子病历系统)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4.1 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休息日除外);
4.2 领取磋商文件
4.4.3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并提交该证件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国家版权局颁发的HIS(医院信息系统)及EMR(电子病历系统)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三级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经验业绩、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信用查询证明、委托代理人关系证明文件。
注: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 ”网站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5:30;
5.2 递交响应文件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采购单位:盘锦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z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