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委托,就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科技园工商所业务用房购置项目针对洛阳天元科技园发展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科技园工商所业务用房购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549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1594256.4元
四、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采购科技园工商所业务用房项目。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七、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所售商品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8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