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农村商业银行清江支行房屋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农村商业银行清江支行房屋重建项目已由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资发改招核【2018】79号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并在原址新建一栋综合营业用房。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
2.4 工期要求: 300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 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资兴农村商业银行清江支行房屋重建项目 。
2.8 招标控制价:4284028.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和郴建发[2014]71号、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中“综合评估法I”。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资兴农村商业银行清江支行房屋重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资兴农村商业银行清江支行房屋重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 年01月11日16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4 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2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