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党建室、校史室氛围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受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第四小学党建室、校史室氛围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最高限价 付款方式
党建室、校史室氛围建设 1项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35432.74元 第一期:安装完毕、整体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
第二期: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1、详细内容及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2、投标人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否则不予接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
3.3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供应商于2018年 12 月 27 日至2019年 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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