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11-1900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Ⅰ标(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Ⅰ标砂石骨料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于新建紫红坝立交接既有的玉溪至江川高速,经跃进水库、大寨水库、江川县雄关乡、通海县岳家营,止于秀水沟村,接已建通海至建水高速,路线分紫红坝至大寨段(K0+000~K9+726.06)、大寨至秀水沟段(K43+100~K67+179.7),全长33.81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我部承建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程Ⅰ标段,工作范围为:新窑1#大桥起点K4+393至大义广2#大桥终点,约19.016km(实际桩号以正式图纸为准)。主要施工内容为:
1、互通立交3座:大寨互通、雄关互通、通海东互通;
2、特大桥1.5座,总长1880.12m(左幅650m,右幅1230.12m);
3、大桥12座,总长6569m(左幅3291m,右幅3278m);
4、中桥3座,总长507.08m(左幅240m,右幅267.08m);
5、隧道2座,总长7633m(左幅3778m,右幅3855m);
6、桩号范围内的路基、涵洞、保通路、改线路、跨线桥等土建工程。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连接了玉溪市江川县和通海县,是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主干道,是滇中城市群规划主干线,是对云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玉溪市及滇中城市群干线公路规划中起主骨架作用。
2、招标范围:砂石料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200000吨
序号 | 物资材料 名称 | 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机制砂 | 0~4.75mm | 吨 | 10000 | |
2 | 水洗砂 | 0~4.75mm | 吨 | 70000 | |
3 | 小石 | 4.75mm~9.5mm | 吨 | 24000 | |
4 | 中石 | 9.5mm~19mm | 吨 | 60000 | |
5 | 大石 | 19mm-31.5mm | 吨 | 36000 | |
合计 | 200000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交货地点、需求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同时,本次砂石骨料招标采购物资明细表中的数量为估算工程量,最终结算量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场,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
4、交货时间:2019年1月至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每批供料,卖方必须首先自检合格后,方可派车运往买方指定地点。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相关人员验收且质量初验合格后入库。
6.2卖方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供货清单,配合买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买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中任何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卖方必须免费调换,并负责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卖方对买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天内,双方指定权威检测机构在买方现场取样检测,以该检测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检测报告。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
3.1.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6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1.7 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1.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1月03日至2019年01月16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集采平台从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2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A座1单元7楼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事业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9年01月2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低碳中心A座1单元7楼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事业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