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国宏化工 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国宏化工 石灰石粉采购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9C004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招标方指定位置。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矿国宏化工 石灰石粉。
1、石灰石粉15000吨(每月5000吨);此数量为2019年第一季度用量,结算时以国宏公司磅单为准。
2、含钙量:大于或等于48%(CaO含量) 。
3、颗粒度:200目透筛率大于或等于90%。
4、含水量:小于或等于0.1%。
最终数量以生产单位实际使用量为准(包括材料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报价要求:本项目只招单价,投标人需报出每吨含税、含运费的落地单价。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方指定时间运输至项目现场。
交货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企业生产现场配置石灰石粉非露天原料仓库,正常使用的原料库存量不小于2万吨或成品钙粉不少于4000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和图片资料。
4、具备生产合格石灰石钙粉资质的企业,提供五年以上业绩证明,且在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开标时需提供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产品业绩表及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等合同扫描件,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材料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生产(石灰石粉)能力应大于当期所有供货合同的供应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