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启铁路盘城沿线两侧环境绿化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 受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宁启铁路盘城沿线两侧环境绿化养护服务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19860109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 项目
★2.2项目预算金额:69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7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无。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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