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工人文化宫项目10KV配电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工人文化宫项目10KV配电安装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2014】192号、张发改法制【2016】2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工会支持、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及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最高投标限价为1955448.63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投标人不是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