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监理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8】32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沙地、A20生化池、方形沉淀物、中间提升泵站及高效沉淀物、反硝化深床滤池、中间提升泵站及高效沉淀物、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光消毒池、污泥泵站、配电间2、出水仪表间、出水提升泵站、尾水排放箱涵、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贮泥池、变配电间1、综合楼、侯工楼、加药间、仓库、机修车间、传达大门、进水仪表间、厂区内土方、室外水电管网、围墙、基坑支护、自控仪表系统、供电外线及电力增容等所有项目。
2.4 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84767.33万元,工程造价约46383.14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
2.7 监理质量等级: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9 招标范围:包括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3 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5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9 人、监理员 9 人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基本资格审查公告附件一;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报名方式及时间
5.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下资料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资格审查时不要求提交监理员的相关证书,只须提交《投标承诺》;
入围业绩证明材料;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印件存档备查,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5.2 报名时间:从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