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陶乐镇城镇双修花园街及振兴街街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平发科发【2019】5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平罗县陶乐镇,建设资金为自治区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对花园街、振兴街、黄河北路、市场北路进行路面修补、道路两侧绿化及建筑物粉刷提升改造,硬化面积12778.5㎡,绿化面积10005㎡。
2.2招标范围:施工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施工一标段工程内容为外立面改造工程、镜湖零星维修项目、道路拆除及道路硬化、绿化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确定中标人。
2.3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近五年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建造师须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18:00时截止,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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