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安装空气能热水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H440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安装空气能热水系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34,6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A |
01 |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戒毒人员宿舍安装空气能热水系统工程 |
1批 |
¥339,500.00元 |
02 |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值班人员宿舍安装空气能热水系统工程 |
1批 |
¥595,1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 a.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7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b.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情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c.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到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 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