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 的委托,为深圳市能源环保 宝安厂一期焚烧炉一次风系统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08-184006ZXY33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此,招标代理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宝安一期锅炉间炉底风机布置为一次干燥风机,负荷段为一二段炉排,一次气化风机负荷段为三四段炉排,一次冷却风机负荷段为五段炉排,风机现已运行10余年,空预器布置方式为鳍片换热器,一次风吸入口为垃圾池,一次风吸入后现经过一次风机后经过空预器将风温加热到220摄氏度,加热后的220摄氏度的风直接通过落灰斗吹向炉膛,炉膛底部落灰斗分为左右侧,每侧各五个落灰斗,一次干燥风机所带负荷为一二段炉排四个灰斗,一次气化风机所带负荷为三四段炉排四个灰斗。
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圳市能源环保 宝安厂一期焚烧炉一次风系统改造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叁级或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原件,见格式1-1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格式1-7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2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5.3招标文件获取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 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5.5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5.6电汇购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5.7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
8.招标人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zb.c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