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投项目管理 受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的委托,对津市市四个乡镇天然气特许经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投资建设及经营许可的地域范围:津市市乡镇(新洲镇、毛里湖镇、白衣镇、药山镇)行政区划范围内
2.招标内容:特许经营期限内投资、建设、经营燃气管道设施;提供相关燃气管道设施的抢险、维修等业务。
3.投资开发经营许可期限:自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
4.建设规模:建设津市市乡镇(新洲镇、毛里湖镇、药山镇、白衣镇)规划范围内燃气管道供气设施,包括储气基站4座或调压、门户站,各乡镇燃气调度中心,中低压管网铺设以及各乡镇与长输管线的连接线等,项目总投资约11766.63万元。
5.项目标准:项目建设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管道燃气建设、运营标准。
6.项目资金筹措方式:由本项目经营许可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企业净资产不少于特许经营项目估算总投资,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具备相应设施和设备,投标截止之日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余款在5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且中标后应在津市市组建项目经营公司。
2.投标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道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燃气设计、安装符合建设、运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境内至少获得1个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并持续经营燃气企业3年以上(提供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
4.有稳定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保障;指自有气源依据或与上游燃气供应企业(指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或长输管线方)有战略合作协议。
5.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管道燃气技术人才和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诚信经营方面的认可,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
8.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必须于2019年04月19日14:30止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以到账为准,超过此时间到账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