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滨江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业主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均可网上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建设总投资约7亿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设计周期:签定合同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的初步成果(包含概算),初步成果经招标人审核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内向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招标人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二、招标范围
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本次招标不包含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单位的人员):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设计组所有人员(含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设计组所有人员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由两个投标单位组成。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成员单位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个人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3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