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巴南湖采区砂石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及地质调查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巴南湖采区砂石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及地质调查评价已由湘水办【2019】3号文批准建设,必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资金来源由沅江市琼湖建设投资开发 融资, 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2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