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节能环保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节能环保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金陵电厂厂址处于南京市栖霞区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位于长江南京段龙潭水道南岸,背靠长江大堤,南临便民河及新建的疏港公路,西侧与七乡河相邻,东面与南京龙潭港区相邻,距离南京市中心约27km,龙潭街道2km。华能金陵电厂两台103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3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两台机组锅炉是由哈尔滨锅炉厂 引进日本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技术制造的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型号为HG-3100/27.46-YM3。汽轮机是上海汽轮机 引进德国西门子技术生产的1030MW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型号为N1030-26.25/600/600。发电机为上海汽轮发电机 引进德国西门子公司技术生产的THDF 125/67型三相同步汽轮发电机,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2 招标范围
华能金陵电厂1号机组汽动引増合一改造工程、1号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脱硫废水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含煤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监理工作。
服务期限:华能金陵电厂节能环保改造前期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和试生产期,前期工程时间为2019年4月,主体工程时间2019年9月至12月为90日历天,试生产期6个月。监理服务于前期工程开始,试生产期结束为止,将提前10日历天通知监理服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设备改造或新建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6月18日9:00起至2019年06月23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