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热力集团 对平顶山热力集团 用户开发合格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PDSRL2019033
标段
项目概况:平顶山热力集团 用户开发项目,主要内容为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增加用热面积,按照标准建设二次网及换热站等。
征集范围及内容:平顶山热力集团 用户开发合格单位公开征集。平顶山热力集团 隶属于 河南电力 ,是平顶山市唯一一家具有市政府颁发的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平顶山热力集团供热 隶属于平顶山热力集团 ,为规范平顶山市热力市场开发,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用热面积,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根据业务需要,特对用户小区供热面积开发及二次网及换热站建设进行公开征集,后续开发任务以开发用户委托单的形式进行分配,用户开发按照区域进行划分。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本次合格用户开发单位征集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综合得分分值最高的4家单位为本次征集的合格用户开发单位。
资格审查费用:1000元。(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