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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段)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段)二期监理 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经投[2016]1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道)二期监理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段)二期起点顺接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段)一期,往北跨新河,下穿岳临高速,终点顺接誓港大道,与城湘大道平交,路线全长约7.545km,其中K0+000-K4+900道路宽度为46m,K4+900-K7+545.459,道路宽度为33m。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km/h。

2.4  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67400万元。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从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官段)二期所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湘江大道北延线(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至铜管段)二期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8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工程造价在3亿元(含)以上或单项监理费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本项目需提供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2 人、监理员 14 人( /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 / 专业 / 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8  23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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