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 集团内供热项目物资招标(第二批次)十里泉电厂向枣庄市供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26/17-CL-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龙电电力设备 集团内供热项目物资招标(第二批次)十里泉电厂向枣庄市供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相关物资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个标段,具体为:
注: 外护管采购一标段、外护管采购二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两个标段,若投标人两个标段综合评分均为第一,则只能作为第一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且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综合评分第二的投标人为该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依次递补。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满足供货要求,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外护管采购一标段】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只接受预制直埋保温管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2016年5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个DN1000及以上规格为主的供货完工业绩(要求单笔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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