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高铁西站产业新城一期项目市政综合配套工程设计 已由 湘新发改投[2019]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6.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景观工程、照明、亮化、交通设施、海绵城市、绿色市政和BIM等部分的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和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④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小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2.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 8 月30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