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 2019年第十四批(剑科水电站)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禁止名单或黑名单内。
3.企业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电缆桥架及其附属设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投标产品的鉴定证文件、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等复印件。
4.业绩
近五年内制造或配套供货过2套(其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电缆桥架设备;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安全证明文件(或用户证明资料)。
5.其它
5.1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2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
5.3 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
记录;5.4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一年内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