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鲤溪镇、清水桥镇、太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鲤溪镇、清水桥镇、太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已由湘农发【2019】117号文批准建设,并经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许准字[2019]39号文核准招标事项,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
2.2建设同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2019年7月以来连续3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因本工程项目进度需要,每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澄清答疑
4.1按照永政办发[2018]19号文件,请各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 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网及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网及 上发布。
4.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网站及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 概不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整/标段。
5.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