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照明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3103)
一、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照明器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1、招标内容:小湾电厂2346盏LED照明灯具、40条LED灯带;苗尾·功果桥电厂2249盏照明灯具、200盏悬吊式灯头、200米LED灯带、110个镇流器;漫湾电厂407盏照明灯具、150盏触发器、500米LED灯带、2件照度计;糯扎渡电厂1200盏照明灯具、400米灯带、30只LED电子变压器;景洪电厂153盏消防照明灯具;龙开口电厂50000只12V平帽LED灯柱;黄登大华桥电厂96盏LED照明灯具。共计87类58042项照明灯具。灯具尺寸、形状满足现场安装条件,中标人生产灯具前需与各电厂复核灯具尺寸、形状,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2、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照明器材供货并按各电厂设备清单供货至各电厂,具体以各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
3、交货地点:
小湾水电厂: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小湾镇;苗尾•功果桥水电厂:大理州云龙县功果桥镇;糯扎渡水电厂: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那澜村;景洪水电厂: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漫湾水电厂: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龙开口电厂: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黄登·大华桥水电厂: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营盘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无。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连续从事照明产品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10年。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灯具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经营满足上条要求)的授权文件;一个制造生产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投标,或者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投标,其投标均无效。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18日9:00起至2019年9月24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