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靖州县甘棠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靖州县甘棠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怀化市农业农村局以怀农业【2019】8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靖招办核[2019]16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2019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体工程招标分为8个标段(3、7、8、9、10、11、12、13标),涉及甘棠镇大桥村,渠阳镇梅园村、春阳村、大笋坪村、团结村,坳上镇木洞村、响水村三个乡镇7个村。具体建设内容有:水利措施:骨干灌渠81条37.88公里,骨干排水渠3条1.4公里,新建拦河坝7座,加固山塘1座,河道1.0处,机耕桥6座。田间道路措施:碎石路面16条10.83公里,混凝土路面4条2.44公里。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及以上标准(DB431/T876.1-2014)。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骨干灌渠、骨干排水渠、拦河坝、加固山塘、河道等其他水利措施和田间道路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8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附表1
标段 名称 |
项目涉及 行政村 |
主要施工内容 |
工期(天)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第三标段 |
大桥村 |
灌渠、排渠、机耕路等 |
90 |
176.10 |
2 |
第七标段 |
团结村 |
主干灌渠、机耕路等 |
90 |
197.64 |
2 |
第八标段 |
团结村 |
灌渠、排渠、机耕路等 |
90 |
173.27 |
2 |
第九标段 |
梅园村 |
拦水坝、灌渠、机耕路、机耕桥等 |
90 |
211.47 |
3 |
第十标段 |
春阳村 |
拦水坝、灌渠、机耕路、机耕桥等 |
90 |
236.88 |
3 |
第十一标段 |
大笋坪村 |
灌渠、机耕路、防护堤等 |
90 |
206.07 |
3 |
第十二标段 |
木洞村、响水村 |
拦水坝、灌渠、机耕路等 |
90 |
178.00 |
2 |
第十三标段 |
诸葛村、贯堡渡村、覃团村、林源村、和平村 |
主干渠、灌渠、机耕路等 |
90 |
190.76 |
2 |
2.9、为保证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针对2019年靖州县甘棠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拟任
3.5、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关职称证书满一年以上,且无在建项目。
3.6、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
3.7、拟任本项目的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前(北京时间),以怀化市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怀化市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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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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