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巩留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巩留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巩留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具有相对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9日 10:00 至 2019年09月25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