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益农发[2019]6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序 号 | 工程施工费 (元) |
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2832232.93 |
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2667102.98 |
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 3595416.17 |
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 3342107.16 |
2019年大通湖区河坝镇等两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 2091584.59 |
备注: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均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五个标段均为肆万元整(¥4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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