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发电 2020年企业环保自测项目监测及#1-#6机组CEMS比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0-30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发电 2020年企业环保自测项目监测及#1-#6机组CEMS对比监测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凉发电 2020年企业环保自测项目监测及#1-#6机组CEMS对比监测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的管理规定以及甘环发【2017】81文要求,重点污染源单位需委托环境监测部门或具备质量监督部门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校准、校验以及比对监测工作,每季度一次,同时对部分环境监测指标进行自行监测。
2.3 服务期: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季度、按监测频次依据甲方要求进行。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厂内无组织排放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灰渣场地下水监测,厂内脱硫废水监测,生产区总排口外排废水监测,厂界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监测,厂界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集团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集团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在甘肃省建有实验室并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具有甘肃省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CMA)。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集团 (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0月18日09:00起至2019年10月25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