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城北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9】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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