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 2019年第十七批(剑科水电站)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禁止名单或黑名单内。
3.企业资质
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所需足够的专业监理人员、技术能力、装备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
具有承担过类似大型水电站主体工程、且具有50m及以上土石坝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人员:
5.1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类似工程监理总监或副总监5年及以上经历,并有过坝高50m及以上土石坝工程监理经历,且从事水电建设工作15年及以上。
5.2拟任的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大型水电工程监理的安全副总监或安全主管5年及以上经历,且从事水电建设工作8年及以上。
5.3拟任的合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副总监或合同主管经历,且从事水电建设工作8年及以上。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人员满足项目需要,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7.其它
7.1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2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
7.3 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4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备注: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