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23 至 2019-10-29 19:0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3 16:00:00
七、投标
八、开标时间: 2019-11-13 16:00:00
九、开标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集资建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 | 3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乌鲁木齐北门支行 | 30000601040004017 | 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本公司账户 | 开户名称: 乌鲁木齐 ;开户行行号:103881000068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十二、
1、
联系人: 孔德兰、朱鑫磊
2、采购人名称: 新疆艺术学院
联系人: 赵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