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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施工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1.招标条件
      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已经 潍坊市水利局以“ 潍水规建字〔2019〕22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华标招标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包括清淤疏挖河道8km、新建格宾石笼护坡2.9km。。
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
标段内容:
    弥河临朐段防洪巩固提升工程(寺头石河段)施工,主要工程内容:清淤疏挖河道、新建格宾石笼护坡等内容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六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3投标人须持有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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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60.208.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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