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前期费投资预计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6〕9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捆绑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鹤山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前期计划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000万元,最终投资计划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江门供电局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可研、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竣工图文件、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的相关设计工作,现场服务及其它有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的高级职称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总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册人员)。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可研-设计工作。
3.9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2 月 16 日至 2017年 2 月 22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