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厂区内,西邻金硅路,北邻昆仑东路,东与杨沟湾村相接。公司生产过程中106污水处理站产生大量污泥(主要成分为氟化钙),年产生量约2000吨。
1.2 招标范围
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西宁厂区106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含氟污泥(主要成分为氟化钙,含水率≤65%)的包装、合法运输、装卸、处置。
1.2.2起运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4号,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106污水处理站。
1.2.3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
(1)青海省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范围包含HW32无机氟化物);
(2)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具备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可对危废物品运输部分进行分包(其余工作均不得分包),分包单位应具有危废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以内承担过无机氟化物废物处理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1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2月13日
1.8.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17日 17:30时截止;
1.8.3发售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20日 8:30~11:30,14:30~17:30
1.8.4发售地点:
1.8.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500.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3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
1.10 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