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乌拉特发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系统成套设备改造,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1.2 招标范围
包括黄河小区换热站、绿都小区换热站的4套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
黄河小区:东区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7.5MW容量机组1套;西区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5MW容量机组1套。
绿都小区:南区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5MW容量机组1套;北区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5MW容量机组1套。
应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发货、运输、基础就位、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对业主的安装与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投标人负责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卸车,并基础就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换热机组生产制造。
(2)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D1、D2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3)须具有(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套容量7.5MW及以上板式换热机组投运业绩(附合同彩色扫描件)。
(4)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函(至少正常投运3个采暖期),证明函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等信息。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5日9:00起至2017年9月11日17: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费:1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