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尾陆丰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汕尾陆丰供电局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第三次)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招标代理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市
2.2建设规模:对招标人提供的车辆提供如下维修保养及相关服务:(1)整车保养项目;(2)发动机、传动系统、悬挂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空调系统、车身电器、车身部分、钣金、烤漆等相关车辆维修及修后洗车内容;(3)24小时应急救援、抢修及拖车(4)车辆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相关维修及附属服务。
2.3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包含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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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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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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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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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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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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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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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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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含三类以上机动车维修。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实施
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09时30分至2017年10月18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 年3 月1 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投标单位登记公告),并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
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 天完成投标单位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投标单位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
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时进行标书购买或投标,后果投标人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号:91060154800005106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④标书费确认即为报名成功,随后请自行到电子商务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系统加密格式:必须在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插件方能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 份,正本1 份、副本1 份(通过电
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投标单位须按标的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注意:(1)电子投标标书上传会受到网络速度的影响,投标人须为上传投标文件预
留足够时间,如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其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标书上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反应比较慢,可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
换上网环境。(2)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电商系统服务热线联
系:020-85125271 或020-85125338。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在系统中仍未收到投
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律视为未投标。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日09时30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日09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尾市香洲大道汕尾供电局4楼招标办公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7.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