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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0MW光伏电站加装有功、无功智能控制系统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0MW光伏电站加装有功、无功智能控制系统项目二次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甘肃金昌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0MW光伏电站加装有功、无功智能控制系统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新能源站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武公路南侧330kV双湾变旁,一期(20MW)特许权项目下设2条35KV馈线,二期(30MW)项目下设3条35KV馈线,每条馈线下设10个方阵,每个方阵接待2台逆变器。一、二期项目5条35KV集电线路共用一条35KV母线, 电站内设一座110kV升压站,5条35kV 馈线经35KV I母线汇集后经由1台#1主变升压为110KV电压等级 ,最终由1回110kV出线接入330kV双湾变。新能源光伏电站二期30MW现安装一套SCS-500E有功智能控制装置和PCS-9700自动发电和自动电压控制系统,实现对新能源二期60台逆变器负荷控制。。
工程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1个月完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能源一期(20MW)加装一套有功智能控制装置和有功、无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以上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业务;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功智能控制装置和有功、无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的供货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8日9:00起至2018年1月22日17:00止。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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