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已由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服务规模: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2.3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为签订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消防系统运行多年,设施设备出现老化情况,每遇雷雨、潮湿及高温天气,极易出现误报及烧毁损坏,现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仓储场所等场所的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维护修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市局、清城局标段)、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清新局、阳山局标段)、清远供电系统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佛冈局、英德局标段)、清远供电局2018年消防系统附属设施日常维修(连州局、连南局、连山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所有需求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复为前提下开展,如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上级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框架招标标的或标的物统一采购,则按上级公司的招标结果执行,本次框架招标结果自动失效,招标方不负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广东省颁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贰级(含临时贰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2、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外省单位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6)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各单独递交原件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类项目业绩及其他资料复印件
备注:1、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售价,市局、清城局标段200 元,清新局、阳山局标段100 元,佛冈局、英德局标段100 元,连州局、连南局、连山局标段100 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