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六分局铁路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局(甘肃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轨,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铁路公司是中国水电四局第六分局下属的以铁路运输为主的三级单位,位于甘肃省永靖县,所辖专用线37.8公里,地方厂矿线9.96公里,自刘家峡站始发至小茨沟站与国铁兰州八盘峡铁路接轨,是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唯一的铁路专用线。
如今主要承担着刘家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盐锅峡化工总厂、以及临夏市场、永靖周边地区厂矿生产原料、产品的铁路运输任务。
招标范围:钢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确定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和材质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标要求、售后服务良好,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安全损失)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1 | 钢轨 | P43 国标U71锰 | 吨 | 200 | 合同签订一个月内 |
合计: | 200 |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数量变化将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3)中标后供货结算以投标单价为准,不以当地市场价进行浮动结算。
4、交货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2)钢轨的材质、规格应符合钢轨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有材质及产品合格证书和物理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钢轨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产品须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代理商投标的须有上述厂家授权。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2月 28日至2017年03月08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dlztb.com)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ec.dlztb.com)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73号安盛大厦11-12楼水电四局第六分局资产办(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200元整(¥贰佰元整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开标前现场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