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供电局鹤庆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生产用车临时租赁(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力招标采购网招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理供电局鹤庆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生产用车临时租赁(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34811)已获批准,资金来源为,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大理供电局鹤庆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生产用车临时租赁(二次招标)
1.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包,投标单位对所投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多报或漏报。
1.2.3招标范围:根据生产需要,鹤庆供电有限公司拟向租赁方临时租用生产用车10辆(含8名驾驶员),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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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型 |
数量 (辆) |
时间 (月) |
租用期限 |
含驾驶员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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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菱宏光1.5L普通客车 |
2 |
12 |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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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铃域虎 2.4L四驱汽油皮卡车 |
3 |
12 |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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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斯巴鲁森林人2.0TJ及以下自动越野车 |
1 |
12 |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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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郑州日产尼桑2.4L汽油四驱皮卡车 |
4 |
12 |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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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服务标准及要求:服务标准满足或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
1.2.5服务期限: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期限)。
1.2.6服务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
